审计师的报酬是必须支付的。指定审计师报酬程序的全体大会也会明确审计师的名额。
法人管理
公营有限公司的管理是通过持股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全体大会运作的;私人有限公司是通过管理委员会运筹的。持股人全体大会在公司有最高权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它通过年报、分红、选举公司监事会和审计师、修改公司条文、增减股本金、依法决定公营有限公司的解散等等。决议可由多数人投票通过。但公司条文的修改或公司运营的终止和增减股本金等,则需要2/3的多数票通过。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主体,它代表并管理公司。董事会至少要每四个月向监事会汇报一次公司的活动和经济状况。董事会至少要有一半的人住在爱沙尼亚。监事会规划公司的战略性活动、安排管理并控制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不能同时是监事会的成员。
公司成立过程
公司进入商业注册,成立者必须起草一份公司《成立简章》,还要申请一份《公司章程》作为《成立简章》的附件。《成立简章》要由所有成立人员签名、并在爱沙尼亚或爱沙尼亚设在国外的外交代表处公证。公司一旦成立,成立者要以新公司的名义开立账户,货币投资就存入该账户。按要求,最小的股本必须在公司注册前存入如账户。资本投入可用货币或非货币形式,但不能以为公司服务或工作作为入股方式;成立者也不能以成立公司时参与的任何活动作为入股方式。如果非货币入股方式超过4万克朗,或非货币方式的总投入超过了股本的一半,估值要由审计师来完成。以非货币方式投入到公营有限公司的股金估价要由审计师来审计。
公司《成立简章》应包括如下内容:
. 经营名称、经营场所、公司地址和经营范围;
. 成立者的姓名、住所或所在地;
. 股本的预计数量;
. 股份的名义值和数量。如果一类以上的股票一旦发行,其含义和股权以及在成立者之间的分配;
. 支付股份的金额、时间、地点和支付方法;
. 如果股份是以非货币方式支付,其非货币投入项目、估值方法和价值;
.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代理人(如果任命)和审计师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住所;
. 公司成立时所用的大致开销及相关支付方式
注册要求
在完成成立协议的六个月内,董事会要提交在商业注册处的注册申请;申请要由董事会成员签名,并将如下内容交给商业注册处:
. 公营有限公司的经营名称;
. 公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场所和地址;
. 股本的数量;
. 《公司章程》的通过日期;
. 董事会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 与《商业法》第307(1)条款提供的内容不同,这里要提供有权代表公营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 财务年度的始末;
. 其它依法提供的内容
以下文件应与申请一同提供:
. 《公司简章》;
. 《公司章程》;
. 涉及股本支付的银行通知;
. 如以非货币方式支付股金,涉及将股份转入公营有限公司的协议、证明非货币股值的文件和由审计师签署的、对非货币股份估价的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审计师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所;
. 董事会的签字样本;
. 通讯号码(电话、传真等);
. 从爱沙尼亚中央证券注册中心注册员转来的涉及股份注册的通知;
. 其它法律规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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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驻爱沙尼亚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