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救济金应满足以下六个前提:
1.失业(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样)
2.个人登记(如上)
3.提出申请(如上)
4.客观和主观的工作可能性(如上)
5.等候期满(和失业保险金类似)
6.生活困难
失业救济金的等候期满的条件是失业者在申请前一年中要么领取了失业保险金,那么就业达150个日历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或者有同样期限的工龄。所谓生活困难是指失业者不能依靠其个人收入或财产维持其本人、配偶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在审查失业者生活困难时还要考虑其配偶的收入和财产,其父母的抚养义务或子女对其本人的赡养义务。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剂金的发放期限和金额高低各不相同,但两者都在失业者年满65周岁后停止发放。
失业者有子女时,其失业保险金为其失业前净工资收入的67%;其它情况下则只有60%。失业保险金不是无限期发放,发放长短既与以前缴费就业时间长短又与失业者年龄高低挂钩。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发放一年。失业登记前七年中如就业时间达480、600等个日历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可相应申请较长的发放期。年龄较大者领取期限又额外延长一些。
失业救济金一般是在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截止后开始发放,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没有时间限制。但通常每次审批只限定一年,之后再重新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失业者有子女时,失业救济金为失业前净工资的57%;其它情况下为53%。如失业者事先没有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则失业救济金最多发放312个工作日(一年),比例也分别为57%或5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时,失业人员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参见下图。
摘自: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