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即将被解雇者提供帮助
在大规模解雇人员和劳动力市场出现危机的情况下,为了加强对职工的社会保护,维护企业的劳动力资源,保障公民的就业权利,就业总局起草了《俄罗斯联邦关于修改和补充就业法决定》和《俄总统关于不景气企业大规模解雇工人的社会保障措施命令》,以及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的建议。还制定了国家和地方劳动力市场危机情况下的应急行动计划和措施。对下岗人员,给3个月时间去找工作,此期间,仍由企业发放平均工资,过期找不到工作的再去领取失业救济金。对企业富余人员,允许提前两年退休,这两年的退休金由就业基金支出,转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4.发展小企业,促进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
如开展自主就业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帮助那些希望开创自己的事业,同时又有一定才能的失业者实现愿望。具体做法是,对参与这项计划的失业者进行测试和筛选,并对入选者进行相应的培训,帮助其制定具体的经营计划和办理必要的手续,通过合同提供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如一次性发放全年失业救济金)。
1994年初到1996年6月这两半年期间,自主就业计划使7000多名失业者开办了自己的小企业或私营农场,在这些企业和农场就业的职工达2万以上的。此外,还有5.9万失业者在这一计划的帮助下开始从事其他独立经营活动。此外,自主就业计划在两年半实践内共提供了8.5万个就业机会。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就业机会的平均工资超过了500美元,是全俄罗斯平均工资的3倍。
5.其他措施
除实施上述计划和措施外,俄罗斯联帮就业局还采取各种定向扶持的办法,帮助一些企业地区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或维持原有的就业状况。例如,针对原工企业面临大规模转产问题,1996年俄罗斯劳动部门向83个指定军工企业提供了总额为335亿卢布的支持(当时1美元约合5000~5500卢布)。企业用这笔经费创造了6900个就业岗位(指军转民),对1万名职工进行了职业再培训,同时,通过定向补贴的方式确保了6万名下岗职工没有加入失业者的行列。
俄罗斯劳动部和联邦就业局在统筹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还鼓励各地方劳动部门因地制宜,制定有地方特色的就业计划。如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境内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当地政府、地方就业委员会和居民共同投资,在采矿场附近建起了矿产加工厂。这一举措既解决了居民的就业问题,又发展了当地生产。
俄罗斯劳动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俄劳动部门解决的不是失业问题,而是就业问题(意思是,劳动部门不单单是向失业者发放救济金和提供其他社会保障,更主要的是帮助失业者找到工作)。俄罗斯灵活的就业政策使俄罗斯社会经济出现空前滑坡的情况下基本保持了稳定。俄罗斯 最高经济学院副校长斯米尔诺夫说:“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俄劳动就业领域在近两年内不出现灾难性的局面。”
但是,俄罗斯就业领域的改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其中,就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就急需解决。
根据俄的一项社会调查,企业劳动干部与地方政府就业机关之间缺乏互相理解,企业劳资部门不但不按时向政府通报工作岗位空闲情况和人员富余状况,还常隐瞒实情。虽然就业法规定了上述通报程序,但往往得不到贯彻执行。1992年情况表明,企业向就业服务局登记的需求职工人数减少了1/3,而劳动力的供应却增长了2倍。为了使劳动力资源达到有效的利用和配置,必须建立一种可靠运行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以便对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变化化出准确的判断。
对于解决俄罗斯现在存在的失业问题来说,已建立起来的国家就业基金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要想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还是远远不够的,为所有失业人员发放救济金都不够。因此,需要提高企业上缴就业基金的比例。据测算,其比例需提高1倍,即由原业按工资总额的1%缴纳改为按2%缴纳。
摘自:中国劳动力市场